天津对于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等器材的相关规定
天津对于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等器材的相关规定
1、消防水泵宜根据可靠性、安装场所、消防水源、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扬程等综合因素确定水泵的型式,水泵驱动器宜采用电动机或柴油机直接传动,消防水泵不应采用双电动机或基于柴油机等组成的双动力驱动水泵。
2、消防水泵由水泵、驱动器和专用控制柜等组成;一组消防水泵可由同一消防给水系统的工作泵和备用泵组成。
3、消防水泵生产厂商应提供完整的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并应标示流量、扬程、气蚀余量、功率和效率等参数。
4、消防水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宜大于320L/s。
5、当消防水泵采用离心泵时,泵的型式宜根据流量、扬程、气蚀余量、功率和效率、转速、噪声,以及安装场所的环境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6、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4)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的140%,且不宜小于设计额定压力的120%;
5)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的65%;
6)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7)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3台;
8)多台消防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7、消防水泵的主要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泵外壳宜为球墨铸铁;
2)叶轮宜为青铜或不锈钢。
8、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柴油机消防水泵应采用压缩式点火型柴油机;
2)柴油机的额定功率应校核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对柴油机功率的影响;
3)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小于24h;
4)柴油机消防水泵的蓄电池应保证消防水泵随时自动启泵的要求;
5)柴油机消防水泵的供油箱应根据火灾延续时间确定,且油箱最小有效容积应按1.5L/kW配置,柴油机消防水泵油箱内储存的燃料不应小于50%的储量。
9、轴流深井泵宜安装于水井、消防水池和其他消防水源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额定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3.2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0m,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0.3m;
2)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其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线,且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力条件经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水位能全部被利用的要求;当水泵额定流量大于125L/s时,应根据水泵性能确定淹没深度,并应满足水泵气蚀余量的要求;
3)轴流深井泵的出水管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应符合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5.1.13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
4)轴流深井泵出水管的阀门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1.13条第5、6款的有关规定;
5)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深井泵,并应采用湿式深坑的安装方式安装于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
6)当轴流深井泵的电动机露天设置时,应有防雨功能;
7)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
10、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情况除外:1)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建筑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时;2)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L/s时。
11、一组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台消防给水泵的流量不大于20L/s、压力不大于0.50MPa时,泵组应预留流量计和压力计接口,其他泵组宜设置泵组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
2)消防水泵流量检测装置的计量精度应为0.4级,最大量程的75%不应低于最大一台消防给水泵额定流量的175%;
3)消防水泵压力检测装置的计量精度应为0.5级,最大量程的75%不应低于最大一台消防给水泵额定压力的165%;
4)每台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试水管,并应安装DN65的消火栓。